一、市场经济及其基础性起到市场经济是由市场来要求资源配置的一种制度决定,在这种制度下,市场上的消费者、生产者和要素所有者根据价格信号自律地调整商品和要素的供需量,以构建资源在有所不同部门、有所不同地区和行业间的配备。与由政府部门来集中于规划资源配置的计划经济有所不同,市场经济中的资源配置源于无数个经济主体集中的、自律的经济决策。从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中可以看见,人们对市场经济起到的了解经历了一个从认同到驳斥、再行到驳斥之驳斥的过程,即:对权利市场经济的认同——经济危机与市场失灵——政府介入——政府失灵——对市场经济的新的认同及对政府起到的新的评价。
前苏联与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曾多次为了解决市场失灵与经济危机,以计划经济来代替市场经济,但资源配置的很大浪费与经济的衰退都先后被迫这些国家被迫退出原本的计划经济体制而改向市场化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市场经济的了解也经历了三次进步(夏振坤,2000)。第一次开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当时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顺利使人们被迫否认市场的力量,从而构成了市场作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补足的“补足论”。
第二次进步是预示沿海地区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所明确提出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结合”的“融合论”。第三次进步再次发生在党的第14届全国代表大会上,会议通过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明确提出了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起到的“基础论”。
这三次进步体现了我们对市场经济起到的逐步认同。目前较为风行的观点是:市场与政府都不是万能的,都会失灵,二者可以在资源配置中互相补足(吕小波,2003)。如果是这样的话,“有序论”则比“基础论”更加适合。那么,又如何解读“基础论”呢?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基础性起到。
在此,“基础性”起到意味著“最基本的”、“无可替代”的起到。之所以如此是由市场经济运营的基本规律——价格规律所要求的。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汇聚了成千上万个家庭和企业的活动,它不仅体现了资源的匮乏程度,而且还体现了商品的社会价值与社会成本。经济主体正是在价格信号的性刺激下,根据各自面对的约束条件作出拟合的经济决策,这些决策虽然集中,但在一定条件下毕竟协商和有效地的。
价格规律的构成基于人类的利益动机。人类的经济不道德是一种有意识的、心态的活动,利益是人类不道德的内在动力。正如马克思所认为的:“人们努力奋斗所谋求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① 价格规律的本质是认同执着个人利益不道德的合理性并通过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来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促成人们合理地利用受限的资源来建构更好的财富,因而它不利于构建资源的高效率配备,使经济维持永久的活力。既然价格规律是市场经济运营的基本规律,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就如同任何两个天体之间的万有引力一样,是不以人们意志为移往的客观规律。人们不能了解它、利用它,但绝不能坚称它或敌视它。因为坚称它或敌视它意味著坚称个人利益不存在的客观性或执着个人利益的合理性,这将相当严重压迫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或无效率。
历史的经验早已反复证明:尽管市场经济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失,但在构建资源配置方面依然是无法替代的,最少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没寻找一种可以几乎替代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机制,因此,任何驳斥或替代价格规律的企图都会变形市场不道德,造成资源配置的极大浪费。例如,对某种竞争性商品展开最低价格容许将造成市场供给严重不足,使实际产量高于效率最低时理应的产量;再行如,对小排量汽车的种种容许人为地太低了对小排量汽车的市场需求,导致资源从节能型小排量汽车的生产改向了耗电型大排量汽车的生产,从而激化了能源的短缺。所以,要构建资源的有效地配备,必需以市场经济为基础。政府可以充分发挥大力的起到来填补市场经济的缺失,但也必需通过市场经济或利用价格规律才能获得较好的效果。
可见,“基础论”比“有序论”,更加精确地体现了市场的起到以及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二、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市场失灵”的特征以上分析论证了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起到。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经济只是构建资源有效地配备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这就是说,要构建资源的有效地配备,市场经济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几乎竞争或相似几乎竞争的市场。
(2)充份的市场信息。(3)所有经济活动的私人成本相等社会成本,私人利益相等社会利益,即无外部性。(4)不不存在公共物品。如果以上条件不符合,那么市场将无法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功能,或者功能低落,资源配置效率上升,无法构建帕累托拟合。
这就是经济学意义上最经典的“市场失灵”的概念。多年来,我国诸多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并没超过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预期效果,在某些时候反而使资源配置效率上升,其现象与市场失灵十分相似。但细心思维后可以找到,二者产生的市场环境具有本质的区别。
在市场经济有数几百年历史的发达国家,市场发育早已非常成熟期,市场主体的地位十分具体,市场体系较为完善,市场经济制度比较完善,游戏规则较为公平、合理,但这样的市场依然不会经常出现市场失灵,这解释市场失灵是市场经济本身所固有的、无法靠自身的力量所避免的市场缺失,有的甚至是市场竞争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如独占。因此,以成熟期的市场经济② 为研究对象而明确提出的市场失灵是内生性或功能性的。
与发达国家有所不同的是,我国市场化的道路才回头了20多年。尽管这些年来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有了较小的提升,例如:绝大部分商品的价格早已放松,指令性计划早已中止,国有企业改革正在前进,非国有经济也取得了蓬勃发展,部分繁盛地区早已可行性创建了市场经济体制,但总的来看离确实成熟期的市场经济还有较远的距离。这主要展现出在三个方面:(1)市场主体发育不充份。部分国有企业还不是确实独立国家的法人实体,民营企业尚能没获得与国有企业几乎公平的地位。
此外,市场主体不道德不理性,经常经常出现一窝蜂的“羊群效应”,缺少有头脑、有胆识的确实的企业家。(2)市场体系不完善。
首先,土地基本上归国家所有, 还无法转入市场展开流通和互相交换,资本市场发展相当严重迟缓;其次,市场拆分,特别是在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导致的市场拆分现象十分相当严重;再度,价格刚性或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而无法体现现实的市场供需;最后,在一些领域,不仅转入壁垒很高,解散壁垒也很高,企业只生不杀,资源的权利流动与优化组合受到了很大的影响。(3)市场经济制度或市场规则不完善。市场规则是市场主体参予竞争的游戏规则,它要求了市场主体的不道德方式,是靠技术、质量或服务取得胜利,还是靠欺诈、靠关系或独占取得胜利,对市场主体的不道德产生根本性影响。
我国市场经济制度近于不完善,使得市场经济本不应不具备的“公平竞争”的原则遭毁坏,取而代之的毕竟“关系经济”和“特权经济”和各种不不应不存在的“潜规则”,由此经常出现优未尝、差不汰的局面。很显著,正是市场发育严重不足和市场经济的涉及制度缺失使价格规律无法有效地充分发挥资源配置起到,与其说是“市场失灵”,倒不如说是“市场发育严重不足”或“制度缺陷”。
我们不妨把它看做一种外生性或制度性的“市场失灵”。这是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市场失灵”的特征之一。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市场失灵”的第二个特征是与政府失灵交织在一起,二者互相增强,激化了改革中各种问题的严重性。经济转轨的过程就是计划经济大大被市场经济所替代的过程,也是政府的权利渐渐增大,而公民与企业的权利逐步减小的过程。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改革的对象正是政府本身。但是改革又是在政府的推展下展开的,一方面,我们必须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以避免改革的阻力,另一方面又必须对政府的权利,特别是在是行政权力展开容许以便已完成改革。
这种两难处境经常妨碍政府职能的改变,使得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容易理顺。长期以来,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展开介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替代了企业的市场不道德,敌视了价格规律,妨碍了资源的有效地配备。
例如:2004年的经济过热从表面上看是市场主体的非理性不道德所致,但实质上却与地方政府GDP政绩观的推展有相当大的关系。政府主导了土地与资本这两种生产要素的配备,变形了市场价格,激化了生产能力的不足。更加相当严重的是,一些政府官员利用经济转轨时期的制度漏洞展开权钱交易,拒绝接受、甚至索要行贿,为部分利益集体获取益处,不仅相当严重阻扰了市场的大自然发育和茁壮,并且由此引起了贪腐等社会问题。我国矿难背后的“官煤指使”就是极佳的例子。
在此例中,政府本不应管理因煤炭所具备公共资源的特性而造成的“市场失灵”,③ 但实质上不仅没管理反而激化了“市场失灵”。可以说道,我国目前的“市场失灵”有不少是市场经济制度缺陷与政府失灵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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